9月22日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發布《關于調整2025年城鎮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 計發基數的通知》 一起來看具體通知 ↓↓↓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各設區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稅務局: 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的部署要求,現就調整我省202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發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22607元/月執行、下限按4043元/月執行。 二、2025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22607元/月、下限按4521元/月執行。 三、2025年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為7932元/月。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