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中,特別強調了公眾參與的重要性,提出要將“管理者、實施者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要公示有關部門職責,定期公布滇池污染防治項目投資、工程進展、運行情況與效果、滇池及入湖河流水質情況”,“要通過設置熱線電話、公眾信箱、開展社會調查或環境信訪等途徑獲得各類公眾反饋信息,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環保、水利、建設、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環境信息共享與公開制度”。
“然而,在現實中,公眾獲取滇池治理的信息并不那么容易,相關部門也沒有定期公布滇池污染防治項目的運行進展、入湖河流水質情況等,使公眾對滇池治理一直是霧里看花。”昆明一位環保人士說,他們曾多次向相關部門申請所需的滇池治理資料,但每次都遭到拒絕,而在網站上也很難查到相關資料。
“目前,《滇池保護條例》有望提升為省級條例,這證明云南省已經意識到舉全省之力加大對滇池的保護力度十分必要。”曾參與編制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計劃的那位專家說:“提高全社會對治理滇池重要性的認識,首先是信息和政策的透明,如果政府不及時將權威信息公之于眾,那么民意很可能被網絡所綁架,政府的決策在執行中也將受到影響。”
本報昆明8月7日電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