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終究會戰勝叢林法則。
郭政峰沒想到自己投資煤礦會被騙4100萬元,更沒想到的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經偵大隊的干警在不到4個月,100多天的時間里就將案件情況基本搞清,并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福建人郭政峰是合生源財礦業投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生源財)的業務經理,而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福榮對郭政峰相當信任,很多重要項目都交由郭政峰負責。就像這家公司的名字一樣,合生源財是一家由廣東、福建同鄉合資投資礦業的公司。
在2008年之后那段煤老板幾乎成了中國富豪代名詞的日子里,以郭政峰為代表的粵閩投資人迅速將投資的觸角轉到了礦業投資中,但是手握現金的郭政峰對于投資礦業兩眼一抹黑,這時呂建岷的出現讓郭政峰自以為看到了曙光。
2009年夏,郭政峰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是山西渾源水快流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水快流公司)老板的呂建岷,呂建岷自稱水快流有4000余畝露天煤礦,且證照齊全,可以將其中1000畝礦區承包給合生源財開采。兩人一拍即合,合生源財與呂建岷迅速簽訂了相關合同,并在不久后將4100萬元承包款項打到了呂建岷個人賬戶及其指定的其他賬戶上。“當時只覺得好不容易找到了資源,就怕有什么變故,恨不得越早簽約越好。”郭政峰告訴記者。
在合同簽訂后,合生源財投入數千萬元購買設備,準備進行開采。2011年5月,合生源財突然收到了一份來自于山西冠融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冠融)的《告知函》,其中聲明自己才是水快流公司的控股股東,水快流公司的證照及印鑒均在其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