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資興:一“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賠被批捕
新華網長沙11月6日電(記者 陳文廣)公司名下車輛肇事致人重傷后死亡,被法院判賠遇害者家人14萬余元,卻拒不執行,反而將財產轉移、藏匿、揮霍。近日,湖南省資興市人民檢察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批捕“老賴”蘭智華。
據介紹,2009年6月25日,蘭智華所經營的物流公司名下貨柜車與高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高某嚴重受傷,并因治療無效死亡,之后高某家人就交通事故賠償將蘭智華等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蘭智華賠償14萬余元。然而,在資興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對蘭智華發出執行通知書和作出執行裁定書后,多次執行均未到位。
資興市人民檢察院查明,多年來,蘭智華對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反而想方設法將名下財產轉移、藏匿,將自己的物流公司及貨車轉賣,所得款項揮霍一空。
“蘭智華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損害了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侵犯了國家審判機關裁判和執行的權威。故此,對其作出批捕決定。”資興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批捕決定彰顯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也給正在躲避執行判決、裁定的“老賴”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