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商 汽車三包實施后投訴將有據可依
東僑開發區工商局12315投訴臺主任范文彬介紹,近年來關于家用汽車銷售、維修等方面的消費投訴并不少見,但由于沒有專門的關于汽車修理、更換、退貨方面的相關法規,消費者在維權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困難。而從10月1日“汽車三包”新規定實施后,消費者再遇到此類問題,就可根據三包政策進行維權。
范文彬提醒,在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后買車的消費者,在購買家用汽車產品時,要保留好購車發票,認真核對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核對三包條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并要求經銷商在三包憑證上填寫銷售信息。此外,在汽車消費過程中,還要注意售車或者修車方的資質,并注意保留好書面證據。合同也要盡量詳盡,有利于產生糾紛后的維權。
新 規 明確了何種情況下家用汽車包退、包換
“三包”就是“包修、包退、包換”的簡稱。此次出臺的汽車三包政策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5萬公里,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6萬公里。保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免費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規定的退貨條件、換貨條件,消費者可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辦理退貨或換貨手續。
家用汽車如出現以下三種情況,消費者可選擇退車或者換車:一是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障礙;二是在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此外,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家用汽車產品,也無不低于原車配置的家用汽車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