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人 市政協委員 張祖強、馬婉玉、鄭宗盛等
背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的同時 ,我市也大力推進全市文化建設步伐,繼續(xù)保持“全國文化先進縣(市)”稱號,但隨著廣大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長,原有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滯后。
建議: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市文化藝術中心大樓。市文化藝術中心選址位置應適宜建造大型文化大樓,便于開展文化藝術交流、展示、演出、閱讀、創(chuàng)作、培訓等活動。整個文化藝術中心占地面積需200畝,包括建文化藝術中心大樓和文化廣場兩個主體建筑,爭取2012年啟動并動工建設。
文化藝術中心主體大樓應按文化部對一級館必備條件和標準設施要求實施建設,大樓造型格局力求體現文化內涵,展示豐厚的文化氣息,應成為我市文化標志性建筑。市文化中心主要布局細分為市文化館、市博物館、市圖書館、太姥畫院、展覽廳、藝術創(chuàng)作中心、影劇院等部分。
回應:目前,該提案已通過市委、市政府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市文化藝術中心建設《方案》等相關事宜,已初步確定該中心由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和福鼎大劇院單體建筑構成,準備建成為我市文化標志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