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法院聯合店下鎮政府、派出所成功調解一起因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
死者鄭某生前于2014年7月21日因鄰里民事糾紛前往店下鎮派出所尋求處理,不幸在當天晚上因急性心功能衰竭在店下鎮派出所內猝死。經鑒定,該起事故因死者患有先天性心臟畸形而引起的,但死者家屬情緒激動,對店下鎮政府及派出所處理情況表示不滿。
店下鎮司法所于2014年9月16日主動聯系福鼎法院太姥山法庭,希望與法庭協力處理該糾紛。法庭獲悉情況后第一時間前往店下鎮人民政府,同時聯合當地司法所、派出所、宗親代表與死者家屬進行調解。
經過法庭法官的細心釋法說理及各方的努力,終于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店下鎮政府同意給付死者家屬死亡補助金共計200000元;其中當場給付死者家屬死亡補助金80000元,其余補助款在死者鄭某火化后一次性付清;死者家屬領取補助款后,自愿放棄對店下鎮政府及派出所的有關法律責任。